全球气候变局下的可持续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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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G报告《全球气候变局下的可持续贸易(2024)》首先通过梳理可持续贸易的兴起、界定可持续贸易的内涵,明确了可持续贸易的定义。在此基础上,报告回顾了中国和欧盟可持续贸易的宏观政策,并分析了可持续贸易的机遇与前景,论证了可持续贸易对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意义。通过对当前可持续贸易面临的一系列问题的分析,报告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应对问题的措施,为促进绿色产品和技术的国际流通,进而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双赢提供参考。

报告显示:当前可持续贸易发展面临的挑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逆全球化背景下的贸易保护主义,尤其是这种贸易保护主义对新能源行业的影响。二是全球最重要的多边贸易机制——WTO机制的弱化也给国际合作造成了极大的困境,尽管区域合作兴起,在应对气候变化和贸易自由化方面取得一定进展,但区域协定的局限性仍然显而易见。报告提出了十方面建议以期推动国际贸易向绿色、低碳、可持续方向发展。

 

以下为《全球气候变局下的可持续贸易(2024)》要点:



欧盟、美国、中国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贸易的态度与行动至关重要

欧盟一直以来是全球气候政策的积极推动者,其气候治理的核心目标是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在全球气候变化挑战加剧的背景下,欧盟逐步将可持续发展理念深植于其政策框架中,尤其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提出了多个极具前瞻性的计划与目标,致力于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欧盟不仅在内部推动绿色经济转型,还通过国际合作和立法,致力于引导全球经济向低碳化方向发展。

美国的气候政策因党派立场的不同而表现出明显的波动。作为全球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美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具有重要影响。然而,美国的气候政策随着不同党派的轮替时常出现剧烈变化。民主党通常倾向于推动积极的气候政策,支持国际合作,并通过政策法规、财政激励来引导清洁能源和减排措施的实施。相比之下,共和党则更关注经济增长和能源独立,往往反对过多的政府干预和环保监管。在这种党派分歧的背景下,美国的气候政策缺乏长期一致性,影响其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稳定性和领导力。

近年来,中国的气候政策发生了显著转变,从被动参与全球气候治理逐渐迈向气候责任的引领者地位。习近平主席在联合国大会中发出全球发展倡议,强调要通过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绿色复苏发展,完善全球环境治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中国不仅承诺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目标,还通过“一带一路”倡议等机制推动国际绿色发展合作。通过制定“双碳”战略、积极参与国际气候协定以及推动可持续贸易,中国正逐步走向全球气候治理的前沿。中国前商务部副部长、前WTO副总干事易小准近日在WTO总部举办的研讨会上指出,中国的绿色政策不仅对国内经济产生深远影响,也为全球绿色转型提供了重要推动力。

可持续贸易发展面临多重挑战,保护主义阻碍新能源产业发展

报告显示,逆全球化是近年来全球经济的一个重要趋势,其核心表现为国家通过政策手段保护本国市场,减少对国际市场的依赖。这种趋势是由多个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包括全球金融危机、地缘政治冲突以及疫情带来的供应链中断等。特别是在疫情暴发后,许多国家意识到过度依赖全球供应链的脆弱性,开始采取措施加强本土制造业,减少对外部资源的依赖。这种全球化进程的倒退直接推动了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各国纷纷出台一系列政策以保护本国企业,尤其是在新能源、技术密集型行业。

新能源产业是全球化程度非常高的行业,依赖于各国之间的合作与资源共享。然而,逆全球化和贸易保护主义的兴起对这一行业带来了显著的影响。这些影响不仅限于供应链中断和产品成本上升,还体现在技术创新和行业竞争格局的深层次变化。

新能源行业,如太阳能、风能和电动汽车等,依赖全球供应链的高度整合。这些产业的核心组件和原材料往往需要跨国采购。许多国家通过强化本土供应链、减少对外部资源的依赖来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然而,这种做法与全球贸易自由化的理念相冲突。本土化与全球化的博弈使得国际社会在气候变化和贸易政策的协调上面临更大的挑战。

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依赖于全球范围内的技术交流与合作。然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实施导致了技术交流的受限,特别是在新能源领域的研发合作和技术转移方面。为保护本国的技术领先地位,许多国家对关键技术的出口实行了严格的限制。技术交流的受限和知识产权的争端,导致了新能源行业的技术创新速度放缓。贸易保护主义不仅影响了供应链和技术流通,还在很大程度上重塑了全球新能源市场的竞争格局。国际货币组织(IMF)研究发现,过去一年中,发达国家比发展中国家出台更多产业政策保护本国产业,这种竞争加剧使得全球新能源行业进入“补贴竞赛”。

新能源产业本土化趋势反映了各国在自给自足与全球合作之间的紧张关系。许多国家试图通过本土化政策保护本国新能源行业,这虽然能在短期内推动国内绿色经济增长,但也加剧全球贸易的不公平竞争,削弱国际合作动力。在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政府鼓励新能源行业的本土化生产,试图通过政府补贴和关税等政策手段吸引更多的新能源企业将生产线转移至国内。然而,这种本土化政策的广泛实施,削弱了全球化合作的动能。在各国实施本土化政策和保护主义措施的背景下,全球新能源市场正在变得越来越分散,国际市场上的合作机会大大减少。

逆全球化趋势和保护主义使得可持续贸易国际合作受到严峻考验。WTO作为全球贸易规则的主要制定者和协调机构,其作用显著弱化,各国纷纷通过区域合作和双边协议来应对贸易和气候变化问题,无法形成合力。

近年来,WTO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不断被削弱,特别是在应对气候变化和新能源产业等新兴领域时,WTO现有规则显得滞后和不适应。美国在近年来对WTO机制的打击尤为显著。WTO的失效不仅体现在其争端解决功能的瘫痪,还反映出多边主义的整体退潮。随着全球化的反思以及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越来越多的国家倾向于通过单边行动或区域贸易协定来保护本国利益。这种趋势在新能源和技术密集型行业尤为显著。

随着WTO等多边机制的弱化,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通过区域合作的方式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和贸易问题。区域贸易协定不仅填补了多边机制的空白,也成为各国在国际贸易和气候合作中的重要平台。然而,这些区域合作机制同样面临如何平衡贸易自由化与气候变化政策之间的挑战。

■ 相关建议:从十方面入手推动国际贸易向绿色、低碳、可持续方向发展

一、制定可持续贸易政策,优化绿色产品结构。主权国家从可持续发展角度制定相应的贸易政策,鼓励可持续产品的出口,限制高能耗、高排放的初级原料产品的出口,优化全球绿色产品和服务贸易结构。发挥各地产业优势和绿色发展优势,加快绿色电力改造、推动绿色技术运用,鼓励企业优先采用低碳、节能、环保、绿色的材料与技术工艺进行绿色设计和制造,提升绿色产品出口竞争力。支持绿色产业链供应链的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贸易,增加环保、新能源等绿色低碳产品贸易,鼓励绿色消费品贸易。积极开展节能技术、低碳技术绿色设计、环境服务、节能环保等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

二、深化多双边和区域合作。共同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推动各方全面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巴黎协定》,积极推动将可持续贸易作为与现有投资、生产、消费相关联的横向议题加入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政策工具。以WTO为平台在全球治理层面促进共识,更新规则,推动设立一个新的可持续贸易机制,完善促进可持续贸易的制度体系,探索建立可持续贸易评价指标体系。推进对可持续贸易的鼓励政策,通过多边协商给予可持续产品降低甚至豁免关税,给予可持续产品的通关便利化待遇,以促进和推动全球可持续贸易发展。

三、全球主要经济体进行合作与协调。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国、美国、欧盟)应摒弃有关可持续贸易的地缘政治叙事,在可持续贸易政策上展开合作,推动全球绿色产品的供给平衡,减少单边贸易保护主义措施。通过全球平台和组织(如WTO、G20、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有效地协调其贸易政策,减少单边制裁和保护主义政策的使用。中美欧可以就降低可持续产品的贸易关税,减少非关税壁垒以及绿色产品标准的统一制定达成合作共识,鼓励各国在绿色经济领域进行更多合作和技术转移,共同推动碳足迹标准、绿色认证制度等,从而确保贸易产品的可持续性。

四、推进低碳规则,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国际合作,在重要国际机构推进低碳规则。2012年,APEC成员达成全球首个实质性达成用于推动环境产品贸易自由化的环境产品清单,包含54个6位海关税。2021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建议在二十国集团框架下,结合发展阶段和历史排放责任,提高全球主要碳排放大国碳价水平并设置碳价下限。OECD长期关注碳定价机制,指出碳定价是应对气候变化最主要的政策工具。各国应有效利用现有多边协作平台通过包容性框架下的统一标准,推动可持续贸易与绿色金融的政策协调,促进供应链透明化和技术创新合作。

五、扩大绿色产品进口,促进市场多元化。扩大可持续产品进口,进口市场多元化,为世界可持续贸易带来机遇。积极扩大进口是中国自主扩大开发的重大举措,中国超大规模市场和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全球可持续贸易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机遇。中国有超14亿人口,中等收入群体超过4亿人,未来十几年将达到8亿人,对绿色产品的消费需求不容小觑,为全球绿色低碳产品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遇。建议继续发挥进博会的平台作用,举办可持续进口贸易主题展会,支持扩大更多绿色产品进口,让中国的大市场成为世界可持续贸易的大机遇。

六、加强绿色产业链的国际合作。以可持续贸易带动上下游产业和关联产业实现低碳发展,加强绿色制造国际合作,推动构建绿色低碳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体系,促进高端要素与实体经济高效协同发展。加强技术交流合作。降低绿色产品和技术的市场准入成本,加速其在全球范围内推广,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的顶层设计。加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绿色技术创新力度,开展国际科研合作和技术交流,实现绿色低碳技术创新突破。

七、深化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推动气候投融资领域务实合作,鼓励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金融产品,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绿色基建、绿色服务等重点领域提供融资支持。完善绿色金融国际合作机制,在绿色金融评估标准、环境与治理信息报告和披露等方面加强对接。积极参与国际绿色金融标准研究和制定,加强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国际协调。建议多边银行如亚洲基础设施银行、新开发银行为可持续贸易提供金融信贷服务,发行可持续债券,投资发展中国家的减碳行动和绿色经济,帮助不发达经济体建立碳市场。

八、推动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国际互认。推动各国进出口商品的碳标签认证,推动电池等产品碳足迹方法论的协调与互认。加强绿色电力认证国际合作,推动建立国际绿色电力证书体系,加强绿色电力证书核发、计量、交易等国际标准研究制定。积极推动国际技术质量标准和规范制定,持续完善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国际合作交流体系,加强绿色标准国际合作。

九、促进南南合作,实现可持续贸易的共同发展。加强南南合作,积极推动全球南方国家参与发展可持续贸易。2023年11月,我国已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签署48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文件。建议设计在“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等经贸合作区推广可持续贸易的建设方案,帮助解决“一带一路”国家所面临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能源基础设施升级的需求,加大绿色技术和绿色产能输出,用中国实践实现拓展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可持续贸易合作。

十、加强可持续贸易能力建设,推动各方协同发展。加强可持续贸易专业能力建设,以智库平台联合发展可持续贸易专业协会、相关第三方服务机构、可持续贸易监管体系等利益攸关方的沟通与协作,开展行业培训,不断增强企业绿色低碳发展意识和能力建设。智库、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专业机构共同搭建可持续贸易咨询服务公共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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