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王辉耀:加大双向投资 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北京青年报 | 2020年12月13日

 

为使中国企业更好“走出去”,政府、企业与第三方服务机构要携手做好对外投资的风险管理。此外,还应积极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升高附加值产业比重,形成上中下游配套发展的产业链。


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新形势下重塑我国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战略抉择。在国际经济下行背景下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在做大做强内循环基础上,更好发挥内循环对外循环的拉动作用,同时以外循环刺激内循环提质升级,形成“双循环”双轮驱动战略。其中,双向投资连接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是国际大循环的主要表现形式。

近年来,全球外商直接投资持续低迷,特别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全球外商直接投资大幅减少。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发布的《2020年世界投资报告》预测,2020年全球外国直接投资将急剧减少40%,达到近20年来的最低水平。新冠疫情暴露了全球供应链缺乏韧性和调节能力不足,全球供应链面临重构。后疫情时代,韧性和避险将成为企业投资布局新考量,企业或将由单一供应链转为多元供应链。

面对全球产业链加速重构及中美摩擦、新冠疫情等不确定因素影响,中国应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企业“走出去”及“引进来”提供更多切实政策红利,以增强企业投资信心,稳定外商在华投资预期,从而构建更加坚实的“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具体来说,在促进外商在华投资方面,首先要完善外商在华投资的法制环境。《外商投资法》的实施是提高国内投资环境的稳定性和透明度的重要保证,但真正挑战在于执行层面对法律的落实与推进。为此要完成原外资管理相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及时进行公布,确保《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可以真正落实到位,为我国形成高水平开放格局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其次,要进一步完善负面清单制度。我国引入负面清单时间尚短,相关制度配套改革均处于探索阶段,现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仍存在如相关法律制度空缺、行业分类与国际标准不一致等问题。可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作用,根据各自贸区特点和优势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在现行负面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缩减负面清单。

第三,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投资信心,吸引高科技投资。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增强,营商环境明显改善,跨国企业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信心正在增长。但数字经济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新业态和模式催生了知识产权保护的许多新问题。因此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营造更加公平、更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

第四,要大力推进自贸区、自贸港的建设与探索,打造吸引外资的新高地。海南自贸港实行“零关税”是一个重要开始,未来还可继续向“零补贴”和“零壁垒”发展。以此为基础,可先在沿海自贸区推行“三零”政策,最终将成功经验推行到内陆区域,推动21个自贸区逐步向“三零”贸易进行阶段性发展。

此外,还要从市场、人才等方面与国际接轨,以开放自信的姿态,更国际化、规范化的标准迎接外资。同时,外商在华投资离不开国际人才的助力,要提升国际人才优势,通过人才吸引资本和技术。可为国际人才出入境和停居留提供更多便利,实现人才在海外与国内的无缝连接,以吸引更多包括外籍人才、华人华侨、留学生等在内的国际人才来华长期工作生活。

除了吸引来华投资,中国企业“走出去”进行海外投资也是我国形成国际大循环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亚非拉地区进一步发展,中国企业在开拓欧美市场之外可深入发掘亚非拉新兴国家的投资机会。而推动“一带一路”多边化发展,如成立“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委员会,加强与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力度,与联合国展开相关合作,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等,也可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多机遇。

为使中国企业更好“走出去”,政府、企业与第三方服务机构要携手做好对外投资的风险管理。此外,还应积极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升高附加值产业比重,形成上中下游配套发展的产业链。要鼓励中国企业提升现有经贸合作区高附加值产业的比重,形成上中下游配套发展的产业链,提升经贸合作区的竞争力。同时,可按照共商共建共享理念,建立健全双边政府长效沟通协调机制,充分调动东道国政府参与经贸合作区建设的积极性,为经贸合作区的顺利发展建立制度保障。

新一轮全球产业链重构使中国面临重塑在全球产业链中位置的战略机遇,而打造“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也需要以更高水平的开放和外循环来支撑、促进内循环。进一步加大力度为企业“引进来”“走出去”提供更多政策便利与方向引导,可使双向投资更好促进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文章选自《北京青年报》,2020年12月13日